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常见问题解答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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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核检查活动。

  实验室建筑装饰工程、安装暖通、净化空调、电气、给排水、弱电工程、中央空调等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提供无在建查询网页截图(无在建截图须是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截图)和无在建承诺书;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综合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拥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截图;

  (5)关键岗位配备人员须是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如果查询不到,视为无社保);

  (6)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示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7)供应商近三年(递交资格审核检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往前1095天内)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单并加盖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单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9)提交“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违法名单查询截图(截图须是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截图)。

  注:(1)谈判小组从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部分供应商参加谈判,由谈判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从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确定的供应商不可以少于10家。

  (2)递交资格审核检查响应文件人员一定是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文件所指公章是供应商在公安机关依法备案且带防伪码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2、资格审核检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县荣家湾镇贺坪东路23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来资格审核检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核检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买卖平台缴纳费用。